2012年9月12日 星期三

0912活動中心暨室內溫水游泳池營運移轉會議

因財政部要求學校要向廠商收取土地租金,並且土地租金依實際OT面積計算,這樣一來廠商要付的租金,依OT範圍從184萬到127萬之間,所以可能就沒有人要租啦~沒人租,那學校自己來管理呢?恐怕不足以支應水電費、器具維護費、游泳池加熱的瓦斯費、救生員費用、相關工作人員費用、、、

所以今天初步討論,學校確實無法支應,報局詢問是否可以將土地租金按國有出租收費標準打六折,如果可行,再來討論要OT哪些區域,如四樓國際會議室,可以不列入,最好能擬定出雙方都贏的營運方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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